12月4日,由我所何方荣律师代理的因“3.27”金塘大桥被撞引发的巨额索赔案在浙江省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调解结案,肇事方“勤丰128”轮船舶所有人张友法、朱信福、林宁俊向金塘大桥保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及舟山连岛工程指挥部赔付共计人民币1200万元。
我所何方荣律师接受肇事方“勤丰128”轮船舶所有人张友法、朱信福、林宁俊的委托,对案件进行分析,并提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使赔偿额尽可能减少.并协商调解此案成功,减少赔付金额1600万元。